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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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4〕33号 来源: 中国网信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国 务 院
2014年8月26日发布时间: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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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 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时间: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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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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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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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3号公布 根据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发布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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